丽水为16万多人启动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工作
2019-01-11 12:09:21 来源:
记者
1月10日,记者从丽水民政局了解到,丽水市、县(市、区)民政、人社、财政部门启动2018年9月、10月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发放工作。2018年2月份也发放过一次价格补贴。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月2日,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9月、10月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9月、10月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为3.2%和3.0%,根据全省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规定,决定启动对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发放工作。2018年2月份也发放过一次价格补贴。
全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三老”、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6类人员发放补贴是32-44元,低边对象按50%发放是16-22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39-43元。除一部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外,价格补贴全部发放到社保卡。
丽水市符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16万多人,其中低保、低边对象15.5万多人。价格补贴机制的运行有效减轻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的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机制:1、全省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2、全省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价格补贴机制,停止发放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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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