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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首例涉黑案件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二十年!
2019-10-13 14:03:20 来源: 莲都发布  记者

  来源:视觉中国

  近期,莲都区人民法院对由莲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以朱春法、李哈英为首的涉黑系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春法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10万元;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健夫有期徒刑3年;其余3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拘役3个月不等,并处相应数额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2月,以朱春法、李哈英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丽水市区内实施组织、强迫卖淫、容留卖淫、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人民正常生活。

  王健夫、邱磊等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仍多次积极帮助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而通风报信,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

  (据莲都发布,原标题《最新消息!丽水首例涉黑案件一审宣判,主犯获刑二十年!》。编辑雷晓云)



责任编辑: 雷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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