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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丽水召开新闻发布会 到农村租房开民宿更有保障了
2018-11-14 14:47:40 来源:  记者 记者 丁施昊

11月13日下午,丽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丽水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推进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丽水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允许个人和社会工商资本通过签订宅基地及房屋流转协议,将流转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用于民宿、农家乐等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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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松阳西坑村,老房子改造成高端民宿,充分利用了农村闲置资源

允许开展宅基地流转和出租试点,对具备合法产权的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允许跨村对同样具有资格权的农户进行流转和出租,鼓励回归创业的农民通过宅基地流转发展农村民宿、农家乐和乡村旅游产业;同步开展流转后的“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和贷款抵押登记工作,真正实现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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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什么是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的流转呢?是指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人,也称流出方,将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20年,流转后,流入方在一定期限内获得的宅基地及房屋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可以依法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确权登记,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使用权证书。

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答案是可以的。

权利人凭使用权证到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权利人就可以获得银行发放的贷款。

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在首次流转后,在原流转期限内如果需要再次流转的,在符合原流转合同约定条款的前提下,可以再次流转,但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流转合同约定的期限。

据悉,莲都区于8月23日颁发了全市首批“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不动产权证,青田、松阳、遂昌等县也于9月颁发了一批“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不动产证书,同步开展流转后的“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经办理“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证书27本,办理抵押登记9宗,贷款金额220万元。

责任编辑: 雷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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