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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钱了 今年丽水市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4806万元
2019-12-20 10:34:47 来源:  记者

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丽水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今年丽水全市共向8类对象14万多人发放价格补贴4806多万元。

今年丽水市向低保、重点优抚、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 ”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每月发放432元、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月发放400元、向低保边缘户每月发放217元。

2004年以来,我省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根据《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规定:全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即启动价格补贴机制。

价格补贴发放标准按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的一定倍数乘以当地现行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倍数在1.5--2之间;低保边缘户对象原则上按不低于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50%发放。今年4-9月份SCPI分别达到3.4%、4%、3.5%、4%、4.7%、4.2%,丽水市补贴发放标准金额分别是48元、56元、49元、56元、72元、64元。

今年年初开始,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决定将补贴标准由1.5倍提高到2倍发放。4-9月份,全市价格补贴全部按2倍发放,低保等6类对象人均增加90元、低边对象人均增加45元。


责任编辑: 雷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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