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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丨丽水发布进一步落实十条“小门”管控措施的通知
2020-02-26 09:24:10 来源: 丽水发布  记者

2月24日,全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杭州举行,省委书记车俊要求各地各部门重点“认真研究十个问题、做到十个更加”。

2月25日上午,丽水市政府召开下阶段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及时贯彻落实车俊书记提出的“认真研究十个问题、做到十个更加”要求。

为切实守住小区(村)、企业、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道“小门”,确保筑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落实十条“小门”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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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落实十条“小门”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和丽水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守住小区(村)、企业、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道“小门”,确保筑牢疫情防控最后一道防线,现将《丽水市进一步落实十条“小门”管控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使用健康码

1.全域实行“一码一测一口罩”制度。小区(村)、企业、酒店、宾馆、民宿、旅游景区(点)、商场超市、公共场所、车站、公交车、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场所,必须在入口处设立健康监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实行健康码“绿码”(或相关证明)+测体温+戴口罩通行。

2.严格执行扫码管理。建立“健康码”管理队伍,提升健康码申领和使用率,各工业企业、酒店、宾馆、民宿对所有人员实行100%扫码验证;各旅游景区(点)、商超、市场、小区(村)等生产生活场所扫码验证比例不得低于20%。

3.落实“三色”管理措施。“绿码”一律便捷通行;“红码” “黄码”人员,一律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居家隔离的,落实“网格员+楼道长”每日上门见面措施。

二、切实管牢各道“小门”

4.严格落实小区(村)相对闭合管理。小区(村)继续实行相对闭合管理,各出入口要强化管理力量配置,对进入人员健康码查验全覆盖。各地要通过大数据+网格化,实时掌握进入人员健康码信息,对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确保追踪管控到位。

5.严格落实企业封闭式管理。全面推广企业复工服务系统,实时掌握在岗返岗员工健康码状态,对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地应全面建立企业健康服务指导员制度,指导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规范出租房管理。出租人要核实承租人健康码以及籍贯、14天内旅居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发现涉疫重点地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承租人按规定需在出租房内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出租人不得拒租,对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严格落实并会同社区(村)共同做好管控工作。

7.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各公共场所禁止组织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大规模促销、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8.切实加强来丽返丽务工人员管理。用人单位或招工主管部门要落实来丽返岗返工人员“首招”负责制,对来丽员工在出发地上车前落实申领健康码和测体温等措施。

9.持续抓好湖北等重点地区人员管控。各地对尚未来丽返丽的湖北籍人员发送推迟来丽返丽短信提醒。省外入丽人员在入丽2小时内应向所在村(社区)或其工作单位报告。各地应落实网格化管控责任,开展滚动排査,全面掌握辖区外来流动人员底数。

10.规范开展应急处置。企业等重点场所应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临时隔离点等应急区域,凡发现“红码”“黄码”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时,立即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点等待转运(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身份和相关信息登记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人员转移后,做好相关场所消毒、清洁等工作。

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 郑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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