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水市聚焦农民闲置宅基地、农房、林权等资源,流转变现难、改造提升难、利用增收难的普遍共性问题,持续创新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模式,探索以数字赋能、机制创新、组团发展等模式,进一步丰富农村产业、拓展农民增收路径。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新盘活闲置宅基地339宗,面积113.27亩,盘活闲置农房2519宗,面积481.5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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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流得动”,多层级支撑推动有效转化
一是政策激励促进流转。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房使用权改革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意见》,鼓励村集体、强村公司开展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并明确农房使用权流转期限最长20年,支持期满后再次流转。2023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49.9万本,其中“房地一体”证书 29.9万本。
二是网络交易激发活力。与阿里淘宝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竞价合作模式,拓展农村产权和生产要素的流转通道及商品化价值。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共完成19宗网络竞价交易,成交金额213.26万元。
三是数字应用全时管控。全面推进“农房盘活利用”应用账号配置与绑定工作,实现全市县、乡、村三级100%开通使用。莲都区、龙泉市、松阳县3地被列入省“浙农富裕”应用农房盘活数字化场景第一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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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建得好”,全流程发力推动村美宜居
一是建房审批“一站式”办理。上线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理业务,激发和保障农村住宅建设需求。2023年1-8月,全市通过网上审批达462户,面积达67.37亩。
二是金融抵押“个性化”定制。聚焦农民建房改造和抵押授信的个性化需求,拓展定制化金融抵押服务,推出免担保的“农权贷”“龙宅贷”等贷款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55.58亿元。
三是房屋改造“组合式”集成。印发《关于闲置农房重建、改建审批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在 “一户一宅”前提下,允许按照规划对农房进行拆后重建、改建和局部移位,充分整合闲置宅基地资源边界。如,在龙泉市屏南镇的33宗宅基地,目前已拆除并复垦,合并面积达5.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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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富得了”,全要素共促推动快速增收
一是村级牵头集体增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农民闲置宅基地(农房),针对性推进民俗风情、生态康养等特色旅游项目,促进村强民富。如,青田县大仁村盘活闲置房屋26宗,建成民宿20余家,累计接待游客12万人,实现营业收入1800多万元。
二是村民入股共同发展。探索“企业+村集体+农户”抱团发展模式,农户可在入股同时返聘成为员工,实现“租金+薪金+股金”“三金”致富。如,莲都区利山村村民出租闲置农房并入股返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3年间提高了5.8倍。
三是整村开发带动就业。将承包土地有效利用与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有机结合,推动旧舍翻新、荒地重耘、产业重塑,实现整村经营。如,龙泉市上畲村实行整村流转,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增收20万元,增加就业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