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高速交警丽水支队四大队民警在G4012溧宁高速公路松阳服务区开展防疲劳提醒服务。
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浙K号牌奔驰轿车接受检查时,驾驶员神色慌张。
民警立即提高警惕,让驾驶员将后排车窗打开查看一下。
驾驶员一直说打不开,车上的货物会掉下来。
高速交警往驾驶座后面一看,车内的情况让民警大吃一惊:整个后排整整齐齐的塞满了各种香烟。
民警立刻要求车上两名人员下车,熄火,拔出车钥匙。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
民警打开后排车门的一瞬间,哗啦啦掉下一堆的香烟,各种品牌不一而足。再打开后备箱,满满当当的都是了香烟。
据驾驶员自述,一共有近700条香烟,总价值5万余元。
民警立即与松阳县烟草局取得联系。
经询问,驾驶员潘某系浙江丽水人,和朋友到江西玩,发现那边的香烟比这边的便宜。
“机智”的他便到当地的小卖部、超市收购香烟,准备运回来放在自己店里卖,赚取中间的差价。
一路收购,塞满整合车后,就准备连夜运回丽水。不料,还没上架就被高速交警现场查获。
5时许,在依法、妥善办理移交手续后,民警将涉案香烟移交松阳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法律普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
运输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否则构成非法运输。
非法运输烟草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相应刑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要及时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否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