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记得我们那个“拍丽水,有重赏”的约定吗?
你的镜头里,关于丽水的山水云河、风土人情,都值得被看见,更值得被奖励。
现在,承诺兑现的时刻终于到来——丽水百万招募文旅推介官活动正式进入作品征集环节。
百万奖池已就位,只等你的“出圈”大作。
快来申报,让你的创作,直接变现!
我们欢迎所有热爱丽水的你,但申报前先看仔细哦!
一、奖励对象
主要新媒体平台(限抖音、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微博)推广丽水区域形象的原创视频或图文发布者。(使用丽水财政资金以及行政机关组织创作的除外)
二、认定标准
1.原创性: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的作品必须对该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无争议的著作权,在政策实施前未在其他平台发布。
2.申报作品要求: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发布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能够准确传达丽水文化旅游的特色和魅力。视频作品要求画质清晰,声音清楚,剪辑流畅,具有一定创意和艺术感染力;图文作品要求图片不少于9张,文字不少于100字,图片清晰美观,文字生动有趣。
3.话题内容:作品须在主要新媒体平台账号渠道发布,添加丽水文旅、丽水旅游等相关话题标签。
4.参评要求:投稿账号必须进行实名认证,每个单位(个人)每年度最多可申报10个作品,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评审标准
作品得分=50%*数据得分+50%*内容得分
1.数据评审标准:
按照作品播放量(阅读量)50%、作品点赞量30%、作品评论量20%进行评分。该作品的播放量(阅读量)、点赞量、评论量为该作品发布主要新媒体平台数据总和。
2.内容评审标准:
视频作品:评委主要针对作品的整体结构、内容主题、创意思路、画面表现以及制作技术这五个方面进行评审。
图文作品:评委主要针对作品的整体结构、内容主题、创意思路、文字表达以及图片表现这五个方面进行评审。
五、评审流程
1.作品初审:对申报作品进行初步认定,申报作品须满足认定标准(见前文)。
2.数据评审:汇总初审通过的申报作品在各主要新媒体平台的发布数据,得出对应数据得分。评审数据包括作品的播放量(阅读量)、点赞量和评论量。
3.内容评审:组织专业评委按照评审标准,对初审通过的作品内容进行评分,得出各个作品对应的内容得分。
综合所申报的符合要求的作品数据得分和内容得分,评选出本次申报作品的对应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相应奖励。
六、奖励标准
对申报作品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和奖励。同一单位(个人)每年度视频及图文作品总计获奖件数不超过5件,选取排名前5的作品予以奖励。
视频作品
第1-10名,分别给予每条3万元奖励;
第11-30名,分别给予每条1万元奖励;
第31-60名,分别给予每条5000元奖励;
第61-110名,分别给予每条3000元奖励。
图文作品
第1-10名,分别给予每条1万元奖励;
第11-30名,分别给予每条5000元奖励。
七、申报材料
2.《申报承诺书》
3.申报作品原文件、平台主页个人ID截图、作品发布数据录屏(要求录屏中作品各数据清晰可见)、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或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三部分资料文件一起打包,备注“视频/图文+个人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于2025年12月31日24点前发至指定申报邮箱(1398991523@qq.com),逾期无效。
八、声明事项
1、入选的单位(个人)原创作品,丽水市文广旅体局享有使用权,有权将投稿作品进行编辑修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丽水文旅的宣传推广活动,该单位(个人)对作品拥有署名权。
2、申请政策支持的奖补对象,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不予奖励扶持;对截留、挤占、挪用或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追缴其获得的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正在火热征集的是2024年1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的“高光时刻”。
这次没赶上?完全不用慌!下一季通道已开启!
丽水等你,一拍即合!
2026年1月1日起—2026年10月31日
锁定 #丽水文旅#丽水旅游等相关话题,发布符合要求的视频图文,你就是下一期获奖的“潜力股”,期待更多的你们,成为下一季的“文旅推介官”!让每一份对丽水的热爱,都有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