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完成社保接续申请工作
2019-12-17 10:46:44 来源:
记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浙江省《关于做好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国家层面规定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按照中央政策规定,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咨询电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261604
莲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808186
(据丽水发布,原标题《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12月31日前完成社保接续申请工作》,编辑 杨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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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云